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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年度汇算计算公式(个税年度汇算税率例子)怎么可以错过,

发布人:园区招商员 发布时间:2023-05-21 15 次浏览

个税年度汇算|不用急!6月30日才截止。这些热点问答请关注

近期,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成为了热议话题。不少纳税人在关心,是不是我办理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就可以退还税款?甚至还有人问,我应补(退)税金额为0,还需要继续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吗?

深圳税务已经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了系列指引,对一系列常见问题和系统操作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相关链接附后)。这里小编特整理了10个热点问题,希望能助您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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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汇算≠退税,到底什么是年度汇算?

答:通俗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

更简单地说就是两步:一是合并个人“综合所得”全年收入,二是按年计算税款,多退少补。“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

如果预缴的税款高于全年应纳的税款(即应退税额大于零),您可以通过办理年度汇算申报以获得退税;如果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的税款(即应补税额大于零),您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如果预缴的税款等于全年应纳的税款(即应补(退)税额为零),则既无需办理补税、也无需申请退税。

是否退税、补税或者不补不退,需要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确定,不可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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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 :

不如实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答:纳税人如未依法如实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隐瞒收入、编造虚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缴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切勿轻信非官方或非专业人士的所谓“退税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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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

单位通知我近期要办理汇算,我人还在外地,无法办理怎么办?

答: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期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4个月,年度汇算时间较为充裕。您可在年度汇算期内,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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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

2019年度我只要取得收入了,就一定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吗?

答:不一定。

情况一

您在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不管您是否需要补缴税款或补税金额多少,都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情况二

    您在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2019年度汇算应补缴税额不超过400元的,您也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情况三

您在2019年度没有取得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四项中的任一项),虽然有利息股息红利、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也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情况四

    2019年度已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也就是应补(退)税金额为0 ,平时您已经足额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等各项扣除,也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情况五

    您虽然年度汇算需要退税,但是您选择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也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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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五:

在什么情况下会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我能放弃退税吗?

答: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

1.您的身份信息不正确;

2.您提交的银行账户信息不正确或者无效;

3.您填报的申报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疑点;

4.税务机关审核时发现有需要向您进一步核实了解的情况,但您未提供或者提供的有效联系方式不正确,无法与您联系;

5.税务机关核实有关年度汇算申报信息时纳税人拒不配合。

放弃退税是您的权利,如果放弃退税,您可以不用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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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六:

如何准确地知道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答:您可以登录税务总局官方发布的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根据引导进行相关操作,查看、确认或补充完善本人综合所得相关收入、扣除等,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出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二者差额。需要退税的,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申请退税;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且补税金额大于400元的,则需办理年度汇算。您也可就相关问题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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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七:

如我对收入纳税信息有异议怎么办?发起申诉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在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上线以来,为纳税人已申报收入的查询和异议申诉提供了极大便利。但也有部分纳税人本着“试一试”的心态,随意点击“申诉”或“删除”。这里小编给您梳理“申诉”的应用场景和注意事项。

    您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记录时,如果您确定本人从未取得过记录中的其一项,可以直接就该笔记录发起申诉并进行承诺。

异议申诉要仔细,发起申诉后,若税务机关开始实施风险应对,或者扣缴义务人开展自查的,该申诉将不可撤销。因此,建议您申诉前可先就该笔收入纳税记录咨询支付单位,确认确实属于被冒用后再进行申诉。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您取得了该笔收入,仅是对相关金额有异议,请不要通过上述渠道申诉,可联系支付单位请其更正。

    另外,发起申诉或者删除后,该笔收入将不会纳入您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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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八:

汇算结果显示我要补税500元,如果未按期补税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么?

答:根据规定,您2019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个税,且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以免于个税年度汇算申报,即可以不补税。但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且2019年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的,属于应当补税的情形,办理年度汇算是您的义务。您应当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并及时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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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九:

不如实申报,对个人纳税信用有什么影响?

答: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将纳入个人信用管理。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提供虚假资料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不配合税务检查、虚假承诺等行为,都会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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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

我年度汇算申报结束后发现申报错误,该怎么办?

    答:如果您已经申请退税并已进入国库办理环节,这时候要等国库办理结束之后再更正;如果您未申请退税或者已经申请但退税流程还在税务机关受理、审核等环节,您可以先取消退税申请之后更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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