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本市场上,股东减持股票是常见现象。减持主体包括大股东、董监高、创投股东等类型。继上篇@上市公司董监高,您的股票减持宝典及涉税指南来了之后,本文将盘点创投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及所涉个税情况,助力股东在做到合规减持、合法纳税的前提下,实现自身投资利益最大化。
创投股东减持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创业投资基金在其所投资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后可享受由于其他投资者的减持条件,具体如下:
1.减持比例规定:
2. 创业投资基金减持信披规则
创投新规主要针对创投基金减持IPO前股份时大宗和竞价额度作出更宽松的规定,并取消大宗受让方锁定的限制。在减持信披方面,创业投资基金仍须遵循《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年)、《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若创投为持股5以上大股东,须履行的信披程序具体如下:
【案例】
敏芯股份(SH 688286)2月2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2023年2月20日,公司收到股东凯风进取及其一致行动人凯风万盛、凯风长养和凯风敏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公司股东西藏凯风进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凯风万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共减持公司股份约199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约为3.71%。
在此之前,敏芯股份按照创投新规的规定,分别发布了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告、减持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公告、权益变动公告、减持计划数量过半公告、减持计划时间期限届满公告。
创投股东减持股票所涉个人所得税分析
由于合伙企业的优越性,大多数创投基金都是以合伙制形式而设立的。合伙企业的利润是先分配给合伙人后再缴税,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公司或其他法人机构的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文对于公司或其他法人机构的合伙人将不做详细说明,重点介绍自然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从税收优惠内容来看,当前创投基金的税收优惠往往针对其投资人而言,下表为创投基金全国性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纳税人来说,选择创投备案,以及不同的核算方式,对最终的税收安排会产生直接影响。
【案例】
王五出资500万元,投资一家股权投资基金,所占份额10%。该基金公司将当年募集款项的全部款项投资于创业型科技企业,在其投资的第5年通过上市减持全部卖出,该基金取得投资收益1亿元,并分配至各合伙人,问王五要交多少个税?
1.若该基金为创业投资基金且备案为年度所得整体核算,那么,王五应纳税所得额
=10000*10%-500*70%=650万元,应交个税650*35%-6.55=220.95万元;
2.若该基金为创业投资基金,且备案为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王五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500*70%=650万元,应交个税=650*20%=130万元。
我们从上个案例可以看出,创投基金的个人合伙人在选择单一投资基金核算会比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少缴纳90.95万元!
对于两种核算缴税方法,可以从合伙人的收入所得进行比较。如果基金投资规模大、收益所得高,可以考虑按股权转让和股息红利所得20%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基金投资规模小、收益少,可以考虑按5%-35%缴纳个人所得税。两种核算缴税方法,可以鼓励创投企业扩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长期稳定投资。投资期越长、投资规模越大、收益越多,按20%税率应缴纳的个税就会越少。
值得注意的是,〔2019〕8号文件的有效期截至到2023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就在今年底,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可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就要到期了!!!因此,在此之前还没有享受该政策的个人合伙人,要抓紧时间出手,充分享受这个优惠政策了。
结语
本文仅介绍了创投股东减持股票的一些规定及所涉个税情况,玖豫企服在上篇@上市公司董监高,您的股票减持宝典及涉税指南来了文中对董监高减持股票的规则及所涉个税进行了分析,对此有需求或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前往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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