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回到阿力最擅长的老本行吧,给老板们打理资产的时候,我发现很多身价上亿的大股东们只知道自己减持要交税,但具体交多少、怎么交却不太了解,我把这一块分几篇讲一讲吧,不懂规则你就没有办法利用规则对不对~
讲真,运营好一个公司就已经很不容易了,绝大部分人都是当了很多年股东,但还是第一次拿限售股~~~
随手百度查一下资料,发现按20%标准计税,就以为自己按照100块减持实际只能拿80块。
实际并不是哦,真正的税率其实是17%,你能拿到的准确资金应该是83块。
别小看这个3块钱,按照大部分上市公司所在的50亿市值这一档,每次转让1%也就是5000万计算,3块钱的差距对应下来能让你平白多出来150万哦。
150万是什么概念,按照一个雪板7000的价格、1年1换的话我可以用214年!!!
原理也很简单,这个差距其实来自股东没有考虑到“成本”的计算,也就是只算进项,没算销项。我们来看一下法律法规,个人原始股转让的法规依据是:
《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
《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
这俩全是干货,是一个做资管所必须逐条深度啃下来的文件,不过老板们并不需要了解太多,怎么用这不是有我嘛~关于计算公式,法规里如是说:
个人转让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转让收入,减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即:
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20%
本通知所称的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合理税费,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理论上来说,20%的系数是没有错的,但是针对的基数并不是全部减持额,而是应税所得额,是要减去成本的。
因为原始股成本计算比较复杂,而且牵涉到很多历史问题,如果定成1块钱,虽然理论上能多收税,但估计每天都会有老板去拿五花八门的文件合同去找税务局争论,那这个工作就别干了,所以成本统一定档到了“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算是比较良心了,其实还是为了工作顺畅开展和税收收入做个平衡。其他费用都是毛毛雨,忽略不计。
那么,你实际的纳税金额应该是这样算的:
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20%
=[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20% ---2个公式合并
=[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20% ---忽略其他费用
=[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转让收入×15%)]×20%---成本按15%计算
=限售股转让收入×(1-15%)×20%
=限售股转让收入×85%×20%
=限售股转让收入×17%
所以你看,这个税率其实默认是17%哒,我甚至在某些券商的营销材料里也看到了拿20%举例的。。。真的是不专业哦,如果较真儿的客户真的问你要这部分差额呢(具体什么业务懂的都懂)。
所以,老板们记住啦,减持100万原始股只扣大概17万的税哦,不是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