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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屯田制(屯田制的实行有什么历史意义)硬核推荐,

发布人:园区招商员 发布时间:2023-05-23 12 次浏览

屯田制:古代税赋治理的一个剪影

屯田,是我国古代政府为取得军队给养或税粮由政府直接组织经营的一种农业集体耕作制度。“屯田”二字,始见于西汉桑弘羊等上奏汉武帝建议屯田轮台的《轮台奏议》。时值汉武帝晚年,百姓为连年战乱所困,亟需恢复生产、休养生息。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汉武帝刘彻颁下诏书,回复并否决了桑弘羊等大臣关于屯田轮台的提案,史称《轮台诏令》:“前有司奏,欲益民赋三十助边用,是重困老弱孤独也……今请远田轮台,欲起亭隧,是扰劳天下,非所以优民也,今朕不忍闻……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

轮台屯田虽未能成行,但屯田制在汉代已初现雏形,“散中国肥饶之余,以调边境”的屯垦思想,更深远地影响了后世税赋之制。

曹魏屯田:“收谷百万斛”

东汉末年,时当乱世,粮荒严重。为解决军粮问题,谋士毛玠建言:“夫兵义者胜,守位以财,宜奉天子以令不臣,修耕植以畜军资,如此,则霸王之业可成也。”曹操采纳了这一建议,并颁布实施《置屯田令》,一套比较完整的系统性屯田画卷逐渐铺开。

事实证明了曹操眼光的独到和精准。屯田制成功推行后,曹魏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国家财富不断积聚,屯田当年即“收谷百万斛”,数年之间,“所在积谷,仓廪皆满”,使曹操“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最终成就一代霸业。

不过,曹魏之屯田相较两汉又略有不同,主要差异有三点:一是自愿移民屯田代替了强制屯田;二是在军屯基础上发展了民屯,并以民屯为主;三是实行屯田吏、民考核,屯田所得官民分成。为加强屯田管理,曹操还设置了较完整的管理机构,中央由大司农主管屯田事宜,地方则由典农官负责具体工作。

卫所屯田:“平生得意事”

明朝开国后,明太祖朱元璋汲取了历史上的屯田经验,把军队任务主要分成两部分:一是守御操练的战斗部队;二是下屯耕种的生产部队。朱元璋曾将卫所屯田制视为“平生得意事”:“吾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以贵州为例,朱元璋意图攻打云南时,曾调集大量部队驻于连接滇楚的贵州,并通过大兴屯田实现了兵饷自足。

万历年间,卫所制度已呈现腐败颓势。至天启二年(1622年),左都御史邹元标在上奏朝廷的《敷陈吏治民瘼恳乞及时修举疏》中写道:“又贵州、云南二省,原无驿夫,以军民为夫,昼不得力耕,夜不得安枕。月支米不过数斗,亦良惨矣。国初屯戍额五千名,今清平卫不过二三百人,昔何以充,今何以耗……”

此后,卫所屯田制形势更为严峻,卫所官大多侵占军屯田地,私下劳役军士进行耕种,卫所屯田养兵的目标渐行渐远。

由屯田制谈及税赋治理

中国的税赋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税赋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特点,但其作为国家重器的地位始终未被撼动。屯田制虽然只是税赋制度中的一个历史剪影,但同样值得人们深思。

柳宗元在《捕蛇者说》中叹道:“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唐朝治下的千年之问,警醒后世,言犹在耳。一种税赋制度,若不能与时俱进,很可能由最初的“利民”转变为“害民”。税赋的治理,一旦脱离制度的缰绳,流弊顿现,并最终走向没落。

来源:《中国税务》2022年第4期

作者:赵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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